核心提示:企业在申报时应如实提交以下书面材料(各项证明材料在申报时须在有效期内):(一)“中国出口名牌”申报表。(二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(三)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。(四)上年度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。(五)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...
企业在申报时应如实提交以下书面材料(各项证明材料在申报时须在有效期内): (一)“中国出口名牌”申报表。 (二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 (三)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。 (四)上年度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。 (五)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的证明材料。 (六)境内外商标注册证。 (七)专利证书。 (八)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、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。 (九)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。 (十)参与国际、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的证明材料。 (十一)申报类别商品上年度及前一年度海关统计出口额证明(当地海关出具)。 (十二)企业上年度销售额证明(当地税务或统计部门出具)。 (出口额证明或销售额证明中的企业应与申报企业名称相一致。不相一致的,应提交出口企业为申请企业子公司的证明材料) (十三)设立海外营销机构、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的证明材料。 (十四)获得省级以上权威机构颁发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。 |